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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高管和实际控制人连续减持.是不是没有真实

发布时间:2020-03-24 顺利加盟网-www.shunlijm.com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高管和实际控制人连续减持.是不是没有真实 高管减持不需要预先发布公告,但应在减持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根据本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高管和实际控制人连续减持.是不是没有真实

高管减持不需要预先发布公告,但应在减持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两个交易日内

其他答案:应该不是吧。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新三板转板以后是不是有限售期一年?能不能立刻卖出?希望专业回答...

没有限售期的,不过最好开板再卖,这样收益是最理想的

其他答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老公司法是三年)。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二、证券法(2005年修订)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三、2010年保荐代表人培训窗口指导内容1、主板ipo审核有关问题(1)根据上市规则,ipo前原股东持有股份上市后锁定1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锁3年;(2)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12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3)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2、创业板ipo审核有关问题(1)申请受理前6个月增资的股份,自[工商登记]日起锁定3年;[对比主板:1年前增资的锁3年](2)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锁定3年;(3)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非控股股东处受让的股,自[上市]日起,锁定1年;(4)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的股份,[上市]日锁定3年;(5)不能确定控股股东的,按股份大小排列锁定不低于51%股份,3年;(6)董监高:上市后1年锁定 在职每年25%限制 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 离职后一年内不超过50%;(7)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送股、转增形成的股份,锁定期同原股份。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5.1.1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1.6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控股股东36个月的是来源于上市规则),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09年6月5日,深证上〔2009〕45号)5.1.5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1.6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5.1.7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5.1.5条的规定外,还需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六、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2007年5月8日,深证上〔2007〕61号)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数据资料,对其身份证件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上市未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年7月28日,深证上〔2010〕243号)3.8.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数据资料,对其身份证件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3.8.12上市公司董...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企业上市后如何进行规范运作? 爱问知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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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应该能吧,不确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高管股减持要求或条件?

高管减持不需要预先发布公告,但应在减持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本所申报,并在我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但如果该名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则需要遵守本所《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的,应当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此外,对于最近十二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公开谴责的、减持将导致控股股份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业绩此前曾大幅下滑的等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也须遵守减持预披露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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